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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論自由與隱私權的平衡之道
世新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謝碩駿指出,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,隱私權作為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,應適用於所有人,包括公眾人物。因此即使在公開場合,公眾人物的隱私權依然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,但強度會因場合和行為目的而有所不同。
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料顯示,立法院於2021年發布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,將相關行為納入刑事處罰範疇。然而謝碩駿表示該法僅適用於與性或性別相關的情況,導致部分案例難以涵蓋。若個案乃是粉絲跟蹤偶像,與性或性別無關,則必須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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